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选聘常年法律顾问社会中介机构邀请书
敬启者: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相关规定,拟邀请贵所参加本公司服务期为2年的常年法律顾问单位的报价比选活动。
一、法律服务内容
(一)起草、审查和修改公司各类法律文书;
(二)参与公司相关日常合同谈判、调解等工作(如涉及公司重大项目且耗时较多合同谈判项目,不属于常年法律服务工作范围的,可另行聘请律师提供专项服务);
(三)处理公司各类非诉讼法律服务(涉及法律尽职调查等耗时较多的非诉讼法律事务,不属于常年法律服务工作范围的,可另行聘请律师提供专项服务);
(四)提供日常法律事务咨询服务;
(五)出具律师函、法律意见书,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及下属企业上报的相关事项出具的各项法律意见书(但涉及公司上市/挂牌、上市公司重组、并购、发行股票等专项法律意见书,不属于常年法律服务工作范围的,可另行聘请律师提供专项服务);
(六)对公司现有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并就公司风险管理工作提供法律建议;
(七)根据公司业务要求制定相关格式合同、模板合同;
(八)协助公司处理由下属公司上报公司审批的重大事项,协助审查及修订相关文书、出具律师函、法律意见书、参与相关谈判(涉及公司上市/挂牌、上市公司重组、并购、发行股票等专项法律事项,不属于常年法律顾问工作范围的,可另行聘请律师提供专项服务);
(九)完成公司的其他日常法律工作。
涉及公司与下属公司或其他国有企业进行资产划转、内部资产整合事宜,需要协助审核方案、相关协议、出具公司内部流程决策所需法律意见书且不涉及方案制定、商业谈判、尽职调查、起草交易文件的服务事项,仍属于常年法律服务范围。
二、相关要求
如贵所有意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请贵所准备《法律服务建议书/方案》一份密封并加盖贵所公章,于2021年6月25日12:00之前,将《法律服务建议书/方案》包装邮寄或直接送达至联系人处。该等《法律服务建议书/方案》应包括如下内容:
1.贵所及拟派出专业人员之简介及从事相关业务的经验;
2.贵所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法律方案;
3.报价方案:贵所需根据本《邀请函》的工作内容进行报价,报价中应列明:
(1)日常法律顾问服务工作法律服务收费标准;
(2)如贵所担任本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期间,本公司涉及的相关诉讼案件拟由贵所代理的,贵所可提供的优惠折扣。
请贵所报价方案中列明的所报金额应为含税价格。本公司将依据贵所之《法律服务建议书/方案》综合考量,决定是否接受贵所建议之服务。
三、招标事项
(一)招标类型:竞聘比选,公开征集
(二)招标要求:
1、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60万元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律师事务所须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参与投标的律师事务所指派的主办律师具备律师执业资格证、有15年以上的律师执业经验且有为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工作的经验。
(3)律师事务所应当指派不少于5名执业律师组成的律师团队提供法律服务。
三、评标定标办法
(一)采用综合评估法。
(二)初步评审为符合性评审,各位评委根据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三)详细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对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四)招标小组根据综合评估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原则上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排名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法律方案”得分高的排名优先;以上条件均相等时,由招标人或者经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小组投票确定投标排名。
(五)招标评审结果呈报审批后确定中标人。
四、评标细则
(一)初步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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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分类 |
评 审 因 素 |
评 审 标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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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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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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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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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低于招标控制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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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资格评审标准 |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执业许可证书。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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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服务团队基本要求 |
参与投标的律师事务所所指派的主办律师需具备律师执业资格证,并有15年以上的律师执业经验(律师职业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律师事务所应当指派不少5名执业律师组成的律师团队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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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招标控制价 |
6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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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内容 |
符合投标文件要求,并出具《服务承诺函》:承诺中标后,本次投标报送的律师服务团队全体成员均应当根据我公司要求提供常年法律服务,未经我公司同意不得变更团队成员,否则我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协议,并要求律师事务所全额退还所收取的律师费用。 |
(二)详细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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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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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资质业绩: 15 分 服务团队: 47 分 实施方案: 20 分 服务承诺: 3 分 投标报价: 1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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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除按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废标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超过5家(不含)时,去掉1个最高值和1个最低值后取平均;如报价单位在5家(包括5家)以内的,以所有报价单位报价平均价格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即评标价平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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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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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资质业绩 (16分) |
律师事务所资质 (2分) |
律师事务所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从事证券业务备案,或者是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律师事务所会员,得2分。 证明材料:证监会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网站截图、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律师事务所会员名单截图等资料,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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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业绩 (8分) |
2015年1月1日至今,曾承接不少于4个国有企业(企业资产总额不低于500亿元)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每承接一个得2分,最高得8分。 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咨询合同加盖公章复印件;所服务的国有企业资产总额可提供公司财务报表、公司简介、公司网站简介截图等资料,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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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规模 (6分) |
1.律师事务所规模较大,全国范围内设置的分所在5间以上且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任一城市设置分所的得2分。 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所设置的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资格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该律师事务所分所公章。 2.律师事务所在海南本地设置总所或分所的,得4分。 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所设置的律师事务所总所和分所执业资格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该律师事务所总所和分所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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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服务团队 (47分) |
项目负责人 (30分) |
1、2015年1月1日至今,项目负责人曾作为主办律师或项目负责人向国有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每服务一家国有企业得2分,最高得6分; 2、2015年1月1日至今,曾作为法律服务主要负责人参与上市公司定增及相关业务法律咨询服务,每参与一个项目得2分,最高得6分。 3、2015年1月1日至今,曾作为主办律师或项目负责人就国有股权出让事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每参与一个项目得2分,最高得6分; 4、2015年1月1日至今,曾作为主办律师或项目负责人就企业合并、重组项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每参与一个项目得2分,最高得6分; 5、2015年1月1日至今,曾作为主办律师或项目负责人就基金类投资项目、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或基金产品发行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每参与一个项目得2分,最高得6分; 证明材料: 可提供经合作方是否属于国有企业、该名律师作为主办律师、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法律服务的盖章证明、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专项法律服务合同、就相关项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等文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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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其他成员 (17分) |
团队成员均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曾参与上市公司定增及相关业务、基金类投资项目、企业合并、重组及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1、除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团队其他成员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的,按一名成员得1分计,最高得4分; 2、团队其他成员曾作为主要负责人参与上市公司定增及相关业务,并由其本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每跟进一个项目得1分,最高得3分。 3、团队其他成员曾作为主要负责人参与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法律咨询服务的,按一名成员得1分计,最高得3分。 4、团队其他成员曾作为主要负责人参与企业合并、重组等事项,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按一名成员得1分计,最高得3分。 5、团队其他成员曾作为主要负责人参与基金类投资项目、基金管理公司设立或发行基金产品等项目,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按一名成员得1分计,最高得4分。 证明材料:①投标文件中提供团队成员律师职业资格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 ②可提供经合作方是否属于国有企业、该名律师为企业提供相关法律服务的盖章证明、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专项法律服务合同、法律意见书等文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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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实施方案、服务态度、服务成果 (20分) |
实施方案、服务态度、服务成果 (20分) |
实施方案至少应包括: ①服务团队情况:包括服务团队组成人员、团队成员学历情况(大学以上学历情况)、工作经验及所承办的相关法律服务情况介绍; ②工作质量保证措施,该措施还需列明每次至现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谈判服务的人员调配安排(可不写具体人员名称,但应当列明如项目负责人及几名律师到场等内容)、法律服务工作响应时间、出具的法律意见书需经项目负责律师签名,法律服务工作须由项目负责律师参与等内容。 ③工作成果提交保证措施,该措施需列明每次提交成果的时间及人员安排(可不写具体人员名称,但应当列明如项目负责人及几名律师出具报告等内容)。 ④工作态度保证措施,该措施需列明提供法律服务每半年可由服务单位对法律服务态度及服务工作成果、工作质量等进行评价,对服务态度评价为不合格的,按照服务单位管理规定进行整改。 实施方案内容不全的按0分计。实施方案内容齐全的,按量化因素进行评分,评委独立评分,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算术平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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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服务承诺 (2分) |
服务承诺 (2分) |
按照我公司模版提供《服务承诺函》的,得2分;未提供或者提供承诺事项少于我公司模版要求的,得0分。 证明材料: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服务承诺加盖公章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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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投标 报价 (15分) |
投标 报价 (15分) |
如报价单位超过5家(不包括5家)以上的,除去一个最低报价及一个最高报价后的平均价格作为评标基准价;如报价单位在5家(包括5家)以内的,以所有报价单位报价平均价格作为评标基准价。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4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五、主要合同条款
(一)合同类型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金额为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合同金额为受托人为提供本方案中所需的法律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服务费、税费、差旅住宿费等;
(二)《法律事务委托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25%,签订合同之日满6个月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25%,签订合同之日满1年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25%,合同履行期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25%。
中标人应当在招标人付款前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标人延期、拒绝提供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支付相应款项。
(三)提供服务人员名单,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主办人员在本服务实施过程中应当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服务,并根据招标人要求在指定时间指派人员至现场提供法律服务。
(四)投标人所配备的人员工作能力或所提供的服务等不符合招标人要求的,或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主办人员未能达到甲方要求在现场指导推进工作的,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重新给予更换或要求服务人员提供招标人要求的服务,投标人仍未能在招保人指定时限内安排有关人员提供服务的,招标人有权直接终止合同并不予支付服务费,且投标人应当支付相当于服务费总额25%的款项作为违约金。
(五)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出具的律师函、法律意见书需经投标文件中列明的项目负责律师签名,提供的法律服务工作须由投标文件中列明的项目负责律师参与。
(六)如投标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更换项目团队成员,招标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投标人返还全部已付款项,且投标人需向招标人支付相当于本合同咨询服务费用总金额25%的违约金。
(七)如投标人违反承诺,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纠正。如投标人在招标人提出纠正要求后,仍未能纠正,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投标人全额返还已收取的服务费。如招标人因投标人的行为造成了损失,则投标人应就其行为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向招标人进行赔偿。
(八)投标人应对担任法律顾问期间从招标人及其关联公司处知悉的招标人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机密或专有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招标人或其关联公司事先书面同意,在保密期间(即自投标人或其指派律师收到有关商业机密或专有信息之日起)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进行披露。
(九)招标人享有单方解除权,有权提前三十日通知中标人后解除《法律事务委托合同》。
(十)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每半年,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律所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对该律所之前的工作按时间比例付费。
六、保密要求
为保护本公司合法权利,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请贵所勿将本函中涉及的相关材料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八、本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15A全球贸易之窗大厦18楼;
联系人:史微微;
联系电话:18604567855
联系邮箱:shiweiwei@hnhold.cn
此致
顺颂商祺!
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