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区开放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某基金项目合伙协议谈判公开......

2020-09-02 00:00:00 海南控股 669


海南自贸区开放发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三亚发展基金拟与合作机构共同设立子基金,目前基金设立已完核心条款签署,拟基于前期签署的核心条款开展合伙协议谈判,经前期基金各参与方初步沟通,计划通过各方律师参与合伙协议谈判。为做好与外资方合作方的合伙协议谈判工作,防范合伙协议谈判中出现的风险,提升合伙协议谈判效率,现拟公开选聘一家法律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遵照本公告的有关规定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南自贸区开放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某基金项目合伙协议谈判

选聘基本信息

选聘组织方

海南自贸区开放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选聘内容

法律中介机构选聘

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选机构,评审专家组由海南控股基金事业部组织。

招标类型

公开招标

服务内容

和要求

海南自贸区开放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三亚发展基金)拟合作伙伴就共同设立子基金开展合伙协议谈判,本次选聘的中介机构根据要求进行包括但不限以下工作:

1.协助三亚发展基金完成基金合伙协议条款内容梳理

2.为协议条款提供中英文译本

3.参与合伙协议谈判并根据三亚发展基金述求制定协议条款

4.就其余各方提出的协议条款提供法律意见等

5.提供相关业务咨询;

项目启动时间

2020年910日前

参选资格

1.未受到相关监管部门、协会等处罚或通报等不良记录。

2.律师事务所拟派出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团队须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团队成员均需与投标律师事务所具有工作关系(以提供的律师资格证上所属律师事务所为准),熟悉行业相关规章、制度、政策、行业惯例。

3.具备与境外机构谈判的相关经验(以提供业务合同证明为准)。

参选

凡有意参加选聘者,请于2020年9月3日2020年9月7日,每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持以下资料参选: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2.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进行授权);

3.报价单(加盖公章);

4.项目参与人员简历(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5.其他所需材料请参见附件2.参选文件样式提供。

选聘价格要求

本次专项法律服务费用控制价拟定为[25]万元,同时涉及食宿差旅费由律师事务所承担。实际费用以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准。

参选文件的递交

 1、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 年9月7日下午17时00分地点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基金事业部(海口市国兴大道15A全球贸易之窗十八层)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委托方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

媒介

本次选聘公告在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史先生 13976605762

附件

1.参选人须知

2.参选文件样式

3.评标办法


  
 
海南自贸区开放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0年9月2日    


电话:0898-36656666
传真:0898-3665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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