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南沙食品有限公司关于诚邀水产品业务销售代理单位的公告

2025-06-24 10:00:28 22

海南南沙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计划近期开展水产品购销业务,为顺利实施,现诚邀符合条件的、有意向合作的销售代理单位前来报名洽谈合作。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业务概况

  购销的水产品为金鲳鱼等,由我公司购入,销售代理单位负责销售。销售代理单位须按我公司每批购入金鲳鱼的金额的一定比率向我公司缴纳销售代理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销售分成的比例等具体事宜面谈。

  二、报名人资格要求

  (一)报名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具有三年或三年以上金鲳鱼销售的经验和业绩。

  (二)报名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三)报名人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报名事宜

  (一)携带以下资料:

  1.报名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人三年或三年以上金鲳鱼销售的经验和业绩材料(2023年至2025年每年提供一份金鲳鱼销售合同,加盖公章)。

  2.报名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均须加盖公章)。

  3.2025年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无税收月份须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零申报表。

  4.提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以上三个网站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报名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6月30日17:30

  (三)报名人邮寄材料进行报名的,除营业执照副本可邮寄扫描件(加盖公章)外,其他材料不变。报名(邮寄)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椰海大道321号现代大厦 5楼 海南南沙食品有限公司 方士仁 收

  (四)联系人:方士仁13379897366

  (五)业务咨询人:吴俊13322099925

  四、报名截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我公司通过本网站公布符合条件的意向单位名单,并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邀请意向单位到我公司洽谈。如在规定时间内经我公司邀请3次仍没有来洽谈的,视为无意向合作单位,我公司不再与该单位进行洽谈。



海南南沙食品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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