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拟将位于海南省儋州市白马井镇南司大街01号两套厂房对外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前来咨询并参与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厂房基本情况
1.海南明峰水产有限公司,面积约5400㎡,现场竞价底价478,747.00元/年(附:设备清单)
2.儋州白马井荣记冷冻厂,面积约1004㎡,现场竞价底价109,836.00元/年(附:设备清单)
二、报名人资格要求及相关条件
(一)报名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确定为承租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竞价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押金或抵扣租金(保证金多退少补);若在3个工作日内未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三)承租人不能用于涉及污染大、噪音大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存储仓库及其他违规违法商业活动等;
(四)承租方不得使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行为。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
(五)招租期限五年,若招租方对冷冻厂另有他用,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无条件搬离;
(六)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三、竞价保证金
海南明峰水产有限公司竞价保证金人民币40000.00元;
儋州白马井荣记冷冻厂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元;
竞价人须在报名时间段内缴纳至招租方如下账户:
名称:海南白马井渔港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儋州白马井支行21-611001040003062
竞租未成功的竞价保证金,现场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四、招租方式
两套厂房独立出租,但每套厂房不接受拆分租赁。采用先报名然后现场竞价的方式,根据报价结果,按价高优先、依次递接原则拟定承租方。拟定的承租方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后才能成为实际承租人。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则由招租方与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进行议价。若拟定承租方不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价保证金,招租方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拟定承租方,经招租方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价保证金招租方不予退还。
五、报名事宜
(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司章);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按手印);
2.初步的经营方案(含投资建设额,盖章或按手印)。
3.报名人需在报名时间段内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提供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5年7月7日8:00至2025年7月9日18:00;
(二)现场竞价时间2025年7月10日9:00;
(三)报名/竞价地点:海南渔港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部。(儋州市白马井镇南司办公大楼3楼)
现场勘察及报名联系人:郑先生13136036962
海南白马井渔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6日
附件:海南白马井渔港股份有限公司两套厂房资产评估报告.pdf